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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卢至昭 谢金良 编辑:石成 2013-07-15 1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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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涟源站7月15日讯(通讯员 卢至昭 谢金良)为进一步保障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在分析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难点及不足,借鉴外地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涟源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经该市食安委组织相关部门论证修改、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于日前公布实施。

  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集体聚餐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件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制度和指导制度,要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登记备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共同派人现场指导;要求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登记备案并指派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由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按规定搞好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道工作。同时建立乡村厨师基本档案,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农村流动厨师需经培训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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