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六亩塘镇刘方仪、谭威未签到,梁建、梁雄迟到。蓝田街道办事处颜庆华、刘强未签到,聂鑫、陈丽娟迟到。
12月9日,三甲乡梁勇桂未签到。
12月17日,蓝田街道办事处刘娟、李俊、吴彪、刘强、张细平等5人未签到;市林业局蓝田林业站肖冠辉、谢涛未签到;市国土局蓝田国土所吴玉忠未签到。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共涟源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各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于2015年1月16日前报送市委作风办。
中共涟源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来源:涟源新闻网
编辑: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