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市分站讯 (通讯员 蒋程萌) 12月8日,市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锦玲、钟平等13人、花垣新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单位涉嫌诈骗罪、职务侵占等罪一案,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蔡锦玲等13名被告人、4个被告单位及21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蔡锦玲等人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4.17尚同军等人重大涉黑案件的同案犯,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涉案金额巨大,案卷多达330余册。公诉机关指控蔡锦玲、钟平等13名被告人及花垣县新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县军天矿业有限公司等4个被告单位涉嫌诈骗罪2笔、非法储存爆炸物罪2笔,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各1笔。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部分被告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给国家经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并就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举证质证方式等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的意见事项,进行逐一确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现案件正在审理中。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近亲属和群众等旁听了案件审理。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蒋程萌
编辑:吴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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