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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毒案件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吴世梁 邹延 编辑:曾灿芳 2021-06-23 14: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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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涟源市分站讯(记者 吴世梁 通讯员 邹延)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有效惩治和震慑涉毒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禁毒意识,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涟源法院对2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和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和两千元。

2021年1月,被告人李某以非法牟利及自己吸食为目的,先后三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给他人,共计2克。2021年1月5日,被告人李某在娄底市娄星区高盛百合酒店805房间被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并当场在房间内的床头柜上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0.2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盼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进行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2021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易某芳驾驶湘KYP229本田轿车至渡头塘镇渡头塘村附近河边先后多次容留吸毒人员聂某志、周某叶吸食毒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芳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涟源法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涟源法院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形成毒品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营造浓厚禁毒氛围。

来源:涟源新闻网

作者:吴世梁 邹延

编辑:曾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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